我国实行质量检测制度,由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证批准建立工程质量检测中心。它分为国家级、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级和地区级三级,按其资质依法接受委托承担有关工程质量的检测试验工作,出具检测试验报告,为工程质量的认证和评价、为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、为质量争端的调解与仲裁等提供科学的检测数据和权威性的证据。
质量监督机构和质量检测机构也都是中介服务组织。
13.社会综合机构
工程项目所在地区有许多系统的接口与配套设施,既为工程项目提供条件,同时也对其提出要求,包括供电、供气、给水、排水、消防、安全、通讯,环卫、环保、道路、交通、运输、治安、街道居民、商店、其他建筑设施及其使用者等,密切的沟通与协调、相互的支持和理解是非常必要的。项目管理者不可忽视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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